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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晋安区医院)结核病实验室检测设备采购方案征集公告

24 2025-08-19 10:23   全文2042字,阅读约需11分钟

一、征 集 人:福州市晋安区医院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晋安区医院)结核病实验室检测设备采购

三、项目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能力,我院拟申请购置全自动核酸提纯及实时荧光PCR分析系统一套,经初步询价,预算金额约40万元,拟由2025年晋安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列支。

四、项目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全自动核酸提纯及实时荧光PCR分析系统

1

五、征集内容:

1、设备技术参数方案及预算

备注:需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佐证材料(如彩页、技术白皮书等),详细描述其功能介绍、品牌、具体技术参数及安装直至总体项目预算价(所提供的方案金额不得超过本预算金额)。

、报名提供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5、承诺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项目总预算:总价不超过40万。

资格要求随方案征集文件同时递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并单独密封。)

1、应征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相应的资质(若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

4、对于此次征集的方案,业主单位有权免费使用相关技术文档(提供承诺函)。

九、报名和方案征集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请于2025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17:30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报名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若采用邮件获取,请填写附件《1.报名登记表》后盖章扫描发送至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fjszczb@163.com)。

4、递交方案时间及方案评审时间、地点

①递交方案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上午09:00止,以送达时间为准。

②方案评审时间:2025年08月25日下午15:00止(北京时间)。

③递交方案: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④评审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中路133号。

5、未报名的潜在应征人,其方案不予受理。

十、评选办法

1、满足具体要求条件且按时送达的为有效应征方案。向征集单位提交的全部方案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并使用,应征者确保征集单位可免费全部或部分采用其设计成果。

2、组织专家对有效应征方案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个入围方案。

十一、成果要求

1、提供方案内容清单:完整准确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清单(设备名称、技术参数、佐证材料(如彩页、技术白皮书等)、数量、预算单价及总价)、售后服务等。

2、格式要求:纸质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电子U盘文档一份(文本为DOC格式,其它效果图为JPG或PDF格式)

①正本须胶装并单独装袋密封,应征人应将资格要求及方案内容装订入正本,并加盖公章(逐页盖章及骑缝章);

②所有副本均须胶装一起装袋密封,袋子封面无需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应将资质条件内容剔除只保留方案内容,副本所有内容中不得有体现应征单位名称、不得加盖公章、不得体现联系人、不得做任何记号等,否则方案无效。

3、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

②方案征集稿逾期送达的;

③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或装订要求的;

④设计方案副本有单位名称,有任何记号的;

⑤将设计任务转包其它单位的;

⑥属抄袭作品的;

⑦应征单位的设计总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十二、附则

1、参与本次征集的方案所有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使用、修改应征单位递交的方案并可以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介征集到的方案。应征单位应保证征集单位使用应征单位所提供的成果,不被任何第三方提出异议(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专利权、外观设计和商标等知识产权)。如就知识产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或有关索赔责任或费用,由应征单位承担,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3、应征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晋安区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中路1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 83668056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思婕 0591-8362587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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