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ZC-CS-2025-102
二、项目名称:“十四五”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核查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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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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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 |
207,000.00元 |
98.4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十四五”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核查项目):
服务类(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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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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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金属矿物质变废弃物治理服务 |
“十四五”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核查项目 |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 号)、 《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固体函〔2022〕460 号)、《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管理工作指南(试行)》 (环办固体函〔2025〕16 号)等工作要求,对全省“十四五”期间已完成的减排项目开展技术审核和现场抽查复核。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 天内提交全部工作成果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 |
项 |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要求;严格按照采购人制定的各项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完成服务工作,自觉按照考核指标接受考核。 |
207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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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 |
游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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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李松、谢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人收取;②收费标准:按收费费率进行计算并下浮20%,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收费费率:成交金额在100万以内,收费费率标准:1.5%;③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代理服务费缴纳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马支行;账号:3505 0161 3900 0000 032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十四五”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核查项目:0.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本项目未成交供应商可前往我司领取落标通知书和本公司的评审得分及排序。
3、代理机构联系邮箱:fjszczb@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本级)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
联系方式:0591-8836715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
联系方式:0591-83625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上坤、陈丽娜、张思婕
电话:0591-83625873
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