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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土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食堂农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7 2025-07-16 15:03   全文2887字,阅读约需15分钟

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清市土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食堂农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FJZC-GK-2025-071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其它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应从其规定。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的,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完整。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 本采购包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地点:20250716日起至20250723日止,北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二层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2、招标报名费: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获取地点及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若采用邮件获取,请前往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fjzczb.com)首页最底下办事指南查看具体流程,缴纳报名费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或未填写登记表或未缴纳招标报名费的,投标文件均将被拒绝接收。

7、投标截止

投标文件应于2025080609:3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二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5080609:30;(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二层,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

9、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招标人福清市土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音西清昌大道9号1幢9层

邮编:350300

联系人:林新伟、严金旗

联系电话:0591-85166673

11、代理机构: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

邮编:350025

联系人:张思婕、陈丽娜、黄振利

联系电话:0591-83625873

12、获取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账户

获取招标文件费用、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3505 0161 3900 0000 032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马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8021 3316 0000 50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江滨支行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投标保证金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在用途注明“项目编号:“FJZC-GK-2025-071”的投标保证金。

13、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2)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3)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4)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fjzczb.com/)。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620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计量单位

投标保证金

(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农副食品配送服务

2

1620000元

16000

批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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